曾经如果fuck不算爱,还有什么好悲哀分集剧情
大学的时候,见过最猛烈的示爱方式:数九寒天,雪花大如斗。男女两个吃完晚饭,左手一个壶,右手一个壶,结伴从食堂往宿舍走。上桥相安无事,下桥风生水起,男的抡圆了胳膊,把暖瓶射到桥墩上,几个箭步冲到桥边,一个鹞子翻身骑上桥栏杆,喝道:操你妈,你再说一遍?彼时,四野白茫茫一片,远处的宿舍楼灯火通明,近处的街灯摇曳昏暗,女生兀自低头立在桥边,再扬脸,已是泪眼婆娑。我不是这姑娘,我不在这变故中央,我倒宁愿相信流这泪不是因为她男人fuck丈母娘。流浪歌手在公车上弹起了心爱的破吉他,唱起那动人的歌谣:fuckher!fuckher!心酸啊,浪漫啊,想念啊,无奈啊,爱啊,恨啊,统统在这交织成一句,一个滥俗不堪的动词,能有这么大的能量,看得我震撼不已,它绝不再仅仅是一个动词,它继承了所有形容词、动词、助词、俚语、粗话的光荣传统,伟大的fuck!伟大的fuckher!如果这里的fuck没有爱情,人们还有什么好悲哀?!我想流浪歌手的风格与专业歌手是有区别,毕竟不是受过系统教育之后开口唱歌,一个修吸尘器的小子做歌手,或一个开出租的小子做歌手,或一个银行小职员做歌手,他们一定风格迥异。对这个电影,我不透露剧情,因为我不擅长回忆或重复,而且因为不是有悬念的电影,所以我叙述起来也没有任何快感。我从个人角度说三点感受。第一,为爱歌唱。我不单指男女之爱,男女之爱能成就人,比如李宗盛;众生之爱能成就人,比如罗大佑;歌唱必定要有触动,如果冲着别的开口,那一定就会出现诸如“嘻唰唰”之流,洗你大爷啊洗?流浪歌手因此打动了录音师,卖花女因此打动了流浪歌手。我听到有人说,片子的结尾应该让流浪歌手受万人景仰,最起码也留个镜头,在街角橱窗贴着他的海报。不必,我说了是为爱歌唱。电影么,还是洁净一点好。第二,两个路人的交集能有多大。我尽量避免对社会阶层进行解构,但是有人住有落地窗的大房子(流浪歌手前女友),有人门口总是站着无所事事的黑人(卖花女)。一个是上有不愿讲英文的母亲下有没爹的女儿的卖花姑娘,一个是凑路费都要修吸尘器的老爸抵押房产的流浪歌手,不是路人还能是什么?说实话,我一直担心导演会拙劣的安排这两个人上床,后来证明我多虑了。第三,完美是什么。卖花女拖着吸尘器,和背着吉他的流浪歌手在街上行走,这个镜头注定会成为经典。这是个含义丰富的画面:有许多机会能让我们相遇,吸尘器坏了,或是借个CD机;有许多理由可能在一起,在琴边合奏一支歌,或是一顿晚餐;有很多苦衷使我们分开:要照顾年迈的母亲,或是第二天还要工作。对于片名,我觉得翻译成《曾经》,比《情难独奏》要好得多。因为他们一直在各自独奏,一个调子都能写出不同的词。而《曾经》,就是拖着吸尘器的曾经。我的吉他都快长出木耳了,我内疚极了。假如有一天我能多会几个和弦,我也去做流浪歌手,守在街角,脚下摆个牌子:另修吸尘器、抽油烟机、煤气灶、下水管道。这样机会就多些吧?真是fuck~源自:不良标签,优质爷们儿http://www.yemener.com/?p=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