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手像个布烈松眼中的扒手分集剧情
前几天又在极度百般无聊中看掉了Robert Bresson的《Pickpocket》,再一次了解到老塔同学的那句话的正确性。老塔膜拜RobertBresson到了非常态的程度,他在他的《雕刻时光》中说一想到Bresson,他就觉得自己在电影上的进取非常的绝望,因为无论如何都无法到达他的高度。如果吧Bresson排在第一位的话,老塔同学认为其它导演只能从第9,10名开始排。因为这之间的差距太大了。《Pickpocket》是Bresson1959年的作品,据说一推出就被当时的评论界推崇为他的最伟大的杰作。其实1959年还是法国电影一个重要的年份,除了像Bresson这样百年如一,一直以挑剔苛求的姿态保持着他作品的水准以外,在巴黎街头另一个作品也在飞速的摄影中,非常随意也非常个人化,这就是后来的知识分子,被以后无数电影青年膜拜的Jean-lucGodard的《Breathless》,这部电影也拉开了法国电影新浪潮的序幕。扒手肯定不是Bresson在电影语言上最出色的影片,或者应该说在我个人认为的电影语言评判标准中,在这个片子中,Bresson并没有使用过多的镜头语言上的技巧,比如在《可能是魔鬼中》用得出神入化的不完整构图暗示镜头外空间,对话声音与图像的不同步,长镜头中的层次感。在Pickpocket中,Bresson用大量的室内狭小空间的画面来表现主角边缘生活,大量快速剪切串联和信息的冗余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和喜好,或者说这样做让观众产生一种浸入感,而这种并非常人的扒手生活状态中的浸入感与我们平常的生活产生强大的反差,或许可以称作非常态代入,观众不自觉的开始代入扒手的角色,为止偷窃中每一次动作而屏住呼吸,随之而来也是Bresson所要思考的问题,道德和自由,社会群体性和个人意志,现有制度无法调和的问题。Pickpocket从纵向来说,和乡村牧师日记最为相近,都是自叙性的叙事加上孤独中寻求人生得救的稻草,不同的也就是那个被胃癌折磨的牧师已经握到了稻草需要的是坚持,而扒手则到了最后才恍然大悟这稻草的失而复得是多么艰难多么有戏剧性。从横向比较,还可以轻松想到的是贾樟柯的《小武》,同样是有文化有信念的小偷,所不同的是贾眼中的小武多半是中国社会时代变迁中一个局外人,是社会外因的产物,而Bresson的小偷则更是自发性的人物,他更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的主人翁,他与书共同居住在陋室中,他崇拜尼采的超人意志,坚信偷窃行为是解决社会分配不同的行为,他设置着迷与偷窃本身,研究偷窃技巧。他不是时代的产物,而是制度上的异类。片中最出色的片断就是主人公Michell和另两个同伙在火车站集体作案的大量镜头串联,虽然没有一丝特技,却是我所看过描述偷窃场面最精心动魄最有美感的。被后人称为指尖芭蕾。看完这个后,你才会明白《天下无贼》中的偷窃场面是多么的表面多么虚假粗糙。而港台片中的神偷大盗们的传奇也不过是唬人的小儿科而已。Bresson肯定研究了很多实用的偷窃手法,移动镜头的路线设计的非常好,那些在原本表象下面的动作都被分解又串联在一起,流畅得不得了。的确了得。布列松的电影只能是布列松的。前些日子看的一本书中,提到83年的嘎纳电影节,布列松和老塔的顶峰之作《金钱》和《乡愁》在电影节上都只是并列为费比西奖,作者觉得《金钱》虽好,但却过于悲观,而《乡愁》中最后俄罗斯作家守护烛光过温泉那段则令人温暖无比。其实布列松也有这样煽情一笔,在Pickpocket最后,小偷和女孩隔着铁窗依偎场面实在是异常诗意欣慰,Michell最后一句“WhatapathItooktogobacktoyou”煽情无比,在背景音乐中观者积累的大量情感都在这一刻畅快的宣泄。和《越狱》中主人公最后一刻逃出纳粹监狱的释放有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