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喜欢我第一季5,6,7,8分集剧情
1.关于迷信林夕写过: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当它到来的时候你往往还没有做好准备;或者说,爱是一场期末考试,无论你准备了多少永远都嫌不够。Josh的朋友圈子本来很简单:前女友Claire和室友Tom就是全部,一个一成不变的小宇宙。所以,当Geoffrey从天而降的时候,Josh不知如何是好。为什么一个又帅又体贴的Geoffrey会喜欢很普通长得像50岁巨婴的Josh?其实不是杰克苏,是源于一包跳跳糖的迷信。Geoffrey的老爸被抓了,那是多么糟糕的一天,办公室里只有怪怪的同事Tom,以及碰巧出现的Josh。Josh笨拙地安慰他,偷Tom的跳跳糖给他吃;这个举动对于Josh来说只是普通的善意,换成别人他也会这么做,但对于Geoffrey来说,那是天时地利的迷信。远行的旅人,因为口渴迷路感到疲惫不堪,他不知该往哪儿走,也没有力气继续向前的时候,有人给了他一捧水。其实这捧水不足以让他摆脱困境,但他却心满意足地接过了,并把这里当做自己的目的地。他愿意停下来,而另一个人也相信:他不是过路人,他是——他当时还不知道怎么形容Geoffrey,生活的一部分。2.幸运的人大多数人,要么幸运而幸运,要么平凡而平凡;Josh最值得嫉妒的一点在于:他平凡又幸运。虽然妈妈总是试图自杀,爸爸像个鸡婆一样唧唧歪歪,婶婶是个毒舌的控制狂,好友滥好人私生活一团糟……但是有一点(Josh没完全意识到),他们都很爱他。他们那么爱他,包括前女友Claire,他们听他抱怨,他们陪伴他,分享他的一切……哪怕Josh有时不耐烦、说话很伤人,哪怕Josh还没有为自己说错的话道歉,他们就原谅了他。幸运的人往往不觉得自己幸运,被爱的人往往有恃无恐。Geoffrey诚恳地跟他说:Iloveyou.Iloveyou.Josh的回应却是:Iloveyou,……too?也只有Josh敢大模大样地跟Geoffrey分手,甚至在对方哭的时候不去安慰就打电话跟好友吐糟:“我其实不喜欢他,只是感谢他有那么发达的肌肉,还愿意亲我。”Whatadick!他不知道好运总有用完的那天。他以为幸福永远唾手可得,哪怕外面下着大雨,Geoffrey也必须赶来。他不知道,没什么是天经地义的。如果你想要幸福,你不仅要去争取,还要证明自己值得、也配得上这一切,否则你所见所闻不过是魔法,烟雾消失的时候,双手仍然是空的。3.初学者爱是一个终极谜题,所有人在它面前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它是喜怒无常的神,有时候让你轻易得到,又在你最想要的时候残酷收回;有时候你为之努力很多年,到头来却发现一切不过是错误的代码。任何科学、任何严密的逻辑在它面前总显得不堪一击。只有一点可以肯定:它亲睐那些勇敢的人,他们总有额外的机会。比如Claire,她的勇敢来源于她安静沉稳的力量,面对命运的嘲弄她从不妥协。在知道Niamh怀孕的时候,她能说:OK.It'sfine。反正我迟早都要面对这个坏消息的。抱最好的希望,做最坏的打算。想做到这些,时间、阅历什么的帮不了你,Josh的老妈就搞砸了。离婚以后,老爸碎碎念“都是我的错”,老妈觉得当然是对方的错,自己失败的人生却指望别人替你买单。以为对方过得惨自己能好受些,其实都不如Peg说得对:吃冰淇淋才能治疗抑郁,或者喝酒也行。此刻放下,心中无羁绊。4.现在跟我一起唱5,6,7,8这是Steps的一首歌。Josh开车的时候要Peg跟他一起唱,Peg却毒舌地表示:我从没喜欢过这首歌,你叔叔也不喜欢,不过是因为你喜欢,你叔叔才假装喜欢。叔叔已经死了,不过好在他假装的时间足够长,长到Peg会在想念他的时候一个人坐在车里,一直听这首她讨厌的歌。这首歌多么快乐,开车的时候大家必须一起唱,才能把车开快。这是叔叔以前爱玩的把戏,这是逗老妈开心的必胜法宝,这是所有曾经欢笑的源泉。只要歌声响起来的时候,你就会快乐,你会跟着唱,一往无前。哪怕孑然一身,又老又虚弱,只要这首歌还在,美好的回忆就会依次浮现。It'stimetobegin是时候开始Nowcountitin现在一起倒数5,6,7,8Mybootscootin'babyisdrivin'mecrazy我的宝贝打算溜走,正让我抓狂Myobsessionfromawestern,mydancefloordate我迷恋这个西方人,我舞池的男伴Myrodeoromeo,acowboygodfromheadtotoe我的罗密欧,我的帅牛仔,我爱他从头到脚Wannamakeyouminebettergetinline如果谁想把你占为己有,最好先去排个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