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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正义联盟第二季

评分:
3.0 较差

分类:动漫 美国 2005

简介: 超人、蝙蝠侠、神力女超人、闪电侠、鹰女、火星猎人和绿幻侠一共7名超等好汉组成有史 详情

排序

分集剧情

无限正义联盟第二季超人应该有多超分集剧情

Superman本来是超级英雄的代表形象,在对超级英雄的力量的质疑中就成了代表靶子。这对一个超饭来说是非常痛苦的。看到S4又捡起了领主剧情,我终于崩溃了。守望者问whowatcheswatchmen,绿灯TAS问whoguardstheguardians,对英雄何以为英雄的探讨没完没了(当然guardians不算是一般所说的英雄?绿灯们才算?守护者到底要不要对绿灯的行为负责的?),然而我的问题是:英雄该做的和能做的是什么?铁则是英雄不能逾越法律,因此界限何在这个问题困扰了我颇久。限制恶役们的行动不能杀是当然的,那打就可以了吗?斗殴不是犯罪吗?杀了人不可挽回,打残了就能挽回吗?没打残就能当没发生吗?诺兰蝙蝠没看全,据说打也不行。如果对象是雷克斯那样儿的智力型,又怎么制止他行动?英雄可以做些什么?需要英雄做些什么?如果说英雄有别于普通人,需要更多的提防和规制,那么普通人是什么?区别于英雄的地方是什么?超能力?超能力何以为不普通/“超”能力?因为持有者少?或者是人所不及的力量?人的力量可及至何处?韦恩、卢瑟、奎恩的强大财力也不普通,布鲁斯、雷克斯、问者的过人智力也不普通,布鲁斯和海伦娜的变态体术也不普通。如果说钱是外在条件,那WW的盔甲和套索也是,沙赞的咒语也是,绿灯戒指也是,光有意志力没有戒指一样什么也干不了。身体素质和智力一般不算外力条件,如果说这是人能企及的范围,那么达到这个高度的人确实稀少,也许说这是人能企及的范围只是因为达到了这个条件的人已经先被确指为人。而且在这种满地跑超能者的故事里都难讲这种跟获得超能力的人哪个更稀少。(说到这里,也许对英雄的提防其实不是因为力量强大,而是因为他们是“他们theothers”吧。觉得英雄的力量不可控而做的Kara的复制品,S5里那个给自己打纳粹血清的将军,不都也是强大的力量吗,这些力量就可控吗,常人做出来的东西真的就“跟常人是一边儿”的吗,人真是特别看得起自己。灯塔国有没有特别重视归属?S2鹰人入侵和沙耶拉的背叛那么好的讨论“谁和你是我们”的机会,一句都没提。)如果依据工作性质类比英雄与警察,后者的武装力量和威慑力也是“普通人”所没有的。威慑力来自武力的杀伤力,警察可以选择不使用武力,英雄也可以。但既然要有威慑力,自然需要在某些情况下使用武力,威慑力才能有背书,当然对武力的使用有很多限制,比如法律这个底线。如果警察的权力和使用武力的规范是来自法律授权,那么英雄的行动也受社会结构规制-更严重的规制,没有法律授权武力行动的英雄其实跟见义勇为的路人差不多。像小丑和雷克斯这样很懂利用蝙蝠和大超所受的限制的恶役也很多了。雷克斯自己也很清楚大超要是真要弄他他是没办法的,但大超没有,他觉得法律或人们的意志(道德)阻拦不了大超,阻拦他的是做英雄的感觉,可是首先大超(按照设定)并不是沉浸于被人崇拜的类型,他喜欢的是人们开心,而并不非得由他来让人开心。虽然被视为理所当然也很糟糕,但他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把解决问题当作得到感谢的手段,即解决问题之后怎么样就随便了。人们的感谢只是重要而没有无论如何非有不可那么重要。退一步讲,世上并不只雷克斯一个能保证英雄地位的惯犯(如果治安好到那种程度就谢天谢地了),相反雷克斯才是那个需要大超这个异类来维护其人类自决的捍卫者形象的人呢。他视大超为虚伪,我猜测跟不相信可以拥有绝对力量而不绝对腐败有关。可是明明自己也做不到啊卢总。一边拿大超当alien提防和仇恨,一边用地球人的标准来要求他,不该这么厉害啦,一定会黑化啦,卢(bian)总(ju)有这份心去防地球人好不好。(早前我还真的一直以为雷克斯讨厌大超就是因为觉得人不能依靠超级强大又难保常在的力量,这跟蝙蝠的思路差不多对不对。直到看了《超人与蝙蝠侠:公众之敌》动画,才发现你妹啊他不是担心力量而是担心力量不独属于他啊。这比为了制衡超级力量而把自己搞成超级力量一边指责其他力量不可靠一边觉得自己可可靠了还糟糕还老套还毁啊。)但如果真的以武乱禁呢?所谓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然而目的是什么?武力的对象受到伤害这个手段是否真的能联系到正义的实现这个目的?不再发生类似情况是正义的实现吗?或者恶役受到伤害就是正义的实现?所谓事实正义有立场问题,正义是谁的正义?如果程序正义和事实正义起了冲突,该遵循哪个标准?英雄能维护的只是程序正义,因为程序正义是规定好的,只有标准的才是清晰的。在这个结构之中就遵循它的规定。如果觉得程序不足,那就是需要施行该程序的社会结构有所改变,需要的是在制定的层面上调整,是消除这个程序,而在个案中违反并没有什么蛋用,违法还是违法。当然扯这么多英雄为何需要守法并没有什么蛋用,如果真的不守,即把自己变成超能罪犯,要制伏之还是得靠力量。可是比起“普通人”的力量难道不是别的英雄的力量比较靠谱吗。英雄与警察是在维护秩序这个作用上的类似,比如以威慑力提高犯罪门槛,在犯罪未得手时加以制止这部分除了警察也跟见义勇为的路人一样,同样依据工作性质类比英雄与救援队,则是事后收拾乱摊子。只限于打扫战场赔偿战损(战损中当然也有一部分是恶役的错,问题只是能不能从恶役手里要到钱)这种活儿,不包括处理或处罚罪犯。如法律所限,未被法律授权的个人及团体是没资格进行审判的。在打斗中动用武力还可以说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也很难区分),一旦超出与直接利益侵害的关系,就成了私刑了。英雄真的需要对他抓的犯人的行为负责吗?街上的一般见义勇为者真的需要对他对抗的犯人的行为负责吗?要求英雄守法,那就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可是要负超出这活动以外的责任,这不是挺过分的吗?罪犯被捕后该负责的不是司法口了吗?关不住是监狱的错还是英雄的错?累犯是处罚机制的错还是英雄的错?这些难道不都是罪犯自己的错?为什么要嘲笑和抱怨英雄的底线、谴责英雄的无能,难道一次性解决这个罪犯是英雄该做的事、是英雄该有的“能”?为什么不是责怪不知道在干嘛的监狱和政府?S2白超被蓝超制住时,看到蓝超没杀雷克斯而是把他送监,白超生气地吼“他以后再搞事全是你的错!”我觉得不对,雷克斯以后再搞事当然是雷克斯的错,说远一点是随便就被他越了的监狱的错,再远一点是让他出逃后还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般不用付出任何代价正常生活的社会环境的错。(其实说到底都是胡扯的编剧的错)如果以被围观群众施加的期望来类比英雄和政府,那么对前者的期望显然应该远远少于后者。因为解决社会问题是“政府”的题中之义,而做义工并不需要也不应该做成救世主。除非他们成为政府体系的一部分。这又是如何制衡政府力量的问题了。隔壁蜘蛛侠他叔叔曾经曰过,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然而能力是什么?能力是你知道你可以实现这个结果。如何知道你可以?因为你曾经成功实现过,即根据遇过的类似情况猜测结果会与前述情况的结果类似。比如说认为大超可以用热视线烧雷克斯的脑叶,是因为大超用热视线烧过别的东西,但是实际上他只能烧无机物,不能烧雷克斯的脑叶,因为法律不准。在这个条件下,大超是没有能力烧雷克斯的脑叶的。这才是英雄的能力边界,而他们的责任也在这边界中。当然如果他决定不遵守法律的要求,他就有能力烧雷克斯的脑叶,但是突破思维限制真的比突破身体限制容易吗?白超是突破了,就像每个突破“一般人”体术水平的蝙蝠一样,其他地球人都能做得和蝙蝠一样吗?其他超人(主要是蓝超)都会变得和白超一样吗?《正义联盟:神与怪物》的JL与官府保持合作行动直到科学家屠杀事件方翻脸,我觉得这回答了一些以提防英雄为主题的作品:不把自己当作救世主的英雄是不会觉得需要负担净化世界的责任的(不把自己当作救世主的普通人也不会觉得自己有这种责任)。然而这也需要围观群众不把英雄当作救世主来要求他们负担解决一切问题的责任。应该是责任越大越需要相应的能力(包括权利)吧,因为是责任(的规定)限定了能有多大的能力啊。回答我自己的问题,英雄该做的和能做的是在法律约束内制止既有的失序,一是在恶役做出犯罪伤害前及时制止,二是事后收拾烂摊子止损。或许还可以算上协同推向更优的秩序(又有什么是“更优”的问题了)。然而事前制止的这个及时的范围有点困难,主要在于不能搞成主动防御。说起来是主动防御,操作起来就变成侵害,其后果美队2和复联2刚聊过,从制度层面上进行预防也跟收拾善后一样轮不到非政治家的英雄负责,如果社会结构的调整要靠作为个人或无政治权力的团体的英雄来管,政府之类的国家机器何以自处?所谓英雄的不可控和危险性,普通警察的武力就可控吗?身为天朝人应该对此有所体会,这两年灯塔国关于警察滥用武力引起的抗议也动静不小。理论上不属于政府的军队就可控吗?这是灯塔国,军队归party的天朝人对此可说的更多。权力暗箱就可控吗?这都是所谓超出普通人的力量。灯塔国民对权力的提防当然从未止息,但防政治力量是制衡,可不是防超能者那样的仇视和消灭吧。如果说政治力量还是被需要的,超能者也不过就是效率更高的守序者和救援队,这是不被需要的吗?  的确比起警察来说英雄离现有(即观众所处的没有超级英雄和超级罪犯的第四堵墙外)社会结构和秩序更远,这可能让他们难以受信任,光靠个人的良心保证其行为也是异想天开。同样光靠个人的良心保证非超能者的行为也是异想天开。所谓力量可控,还不是归于武力。然而如果真的按照故事里这样超能者满地跑,各种层面的社会行为规范和暴力机构的力量早就应该有了相应调整(英雄对罪犯的牵制也是超能力对超能力的制衡啊)。用这边的眼光去忧虑那边的世界,我觉得很可笑。DC的作品看得少,自杀小队也还没看,不知道还有沒有哪儿是从已经是罪犯的那些人该怎么办开始聊起。提防力量是因为不知道力量会被用到实现什么目的上(提防的其实是不良后果),然而如果不考虑法律的规制,英雄是潜在的有可能搞事儿的,罪犯却是已经在搞事儿的,为什么一直在把前者当作危险讨论而不涉及的确危险的后者?由于后果未显现而未知则只能提防可能性,为什么只盯一方?(除了对待英雄的态度,日常也是总看到奇怪的怨恨且只怨恨非“直接加害者”而对直接加害者基本上视而不见的情况。我猜测这跟直接加害者完全不care受害者或受害者心态的人且后者也拿前者没办法有关。怨恨一个让自己觉得能有点报复的快感的对象是比较容易也比较能即使无法报复加害者也感到自己是有力的对吧。)对灯塔国的司法体系没有什么了解,然而像雷克斯和小丑这样监狱/疯人院像自家后院一样经常进随便出的惯犯随着故事进程越来越多,其中某些(比如他们俩)还有相当的社会影响力,然而监狱始终是那个没改进的样子(YJ里那个所谓超能者监狱和普通监狱的区别居然只有抑制项圈这TM真是疯了),雷克斯的生意和信誉也没受任何影响(看到S5我发现还是有冻结财产这回事儿的,而且真的起了作用的,然而为什么被冻结了财产就不像被限制了活动那样“逃狱”呢?),这有可能?可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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