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梨花压海棠洛丽塔。分集剧情
这两天空了下来。重新找出片子来看。看的是《Lolita》,一部备受争议的小说拍成的电影,1962年和1998年,两个版本连着一起看。然后在Alizée的一首法文歌《MoiLolita》的歌声里写影评。都是经典之作。相隔了36年,同一题材的两部电影,不同的拍摄手法和演员,甚至是一部黑白、一部彩色,却都无法成为区别任何一部影片孰优孰劣的理由。“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这是小说开头的一段话。是一个在伦理与情欲之间游离的故事。而电影用一切纯粹的手法,却展现出无比的暧昧与情色。异常喜欢62年版本的片头。JamesMason和SueLyon担纲主演。导演是StanleyKubrick。黑白的影片。柔和缠绵的钢琴声。一双宽厚的手,握着一只精致小巧白皙的脚,在趾间放薄薄一撮棉花,然后涂上甲油。无限怜爱和柔情。美国电影尚未实行分级制的时候,这样一个乱伦的故事该是无法被呈现到荧幕上的。然而Kubrick做到了。整部影片没有一秒钟情色的镜头,然而恰恰是那一个开头,之后影片里光与影的恍踌交错,房屋的门,洛丽塔挑逗暧昧的眼神,骤然暗淡下去的灯,述说着一种畸形而赤裸的情欲。1998年版本的《Lolita》被译为《一树梨花压海棠》。在网上得知出处:“一树梨花压海棠”典自宋代苏东坡嘲笑好友词人张先(990-1078,字子野)的调侃之作。据说张先在80岁时娶了一个18岁的小妾,东坡就调侃道:“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梨花指白头新郎,海棠指红妆新娘。之后,“一树梨花压海棠”成为老夫少妻的委婉说法。”JeremyIrons敏感而神经质的眼神无人可替代,嘴角唇边的法令纹深邃忧郁。他所演绎的男主人公Humbert教授比起62年版本中的JamesMason更多了斯文中的隐忍和郁然。而DominiqueSwain饰演的Lolita更年轻更清纯。在Humbert初次见到她的时候,Lolita穿着一席接近肤色的连衣裙,倚在草地上让水淋湿了全身。转过头来,不需要言语和动作,眼睛里面已经满是无意间的挑逗和勾引。这样的场景算得上是情色经典了吧。就是在无声无息中,成为Humbert一生的罪恶和诱惑。两部影片叙述同一个故事,62年版本并没有过多地讲明Humbert对于女童偏执喜好的原因。同时表现手法更多地是从一个陈述和展现的角度出发,带着些许的黑色幽默和丝丝嘲讽。而98年的版本更偏重于原著小说中的表现手法,不断地出现主人公Humbert面对审判时的自述。并且在一开始,回忆了他在年少时期爱恋后来死于疾病的女孩——他偏爱女童的最终原因。同时注重更多的细节,挖掘男主人公内心的无奈心声。两个版本中的Lolita被塑造成为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62年版本中,她是一个热衷于诱惑每一个男人却仅仅爱上剧作家ClareQuilty的女孩,而在98年的版本中,她厌恶性,冷漠无情,把一切视作交易。但是作为Lolita,她们都是聪明的,长着一张天真美丽脸孔,柔软长发,细致皮肤,同时清楚地知道如何去诱惑和利用Humbert,令他俯首称臣。事实上,Lolita是不需要诱惑的Humbert的。因为她对他来说,本身已经是一个诱惑。甚至是蛊惑。他一生都难逃的劫难。就是在花园里的惊鸿一瞥,他决定留下来,从此万劫不复。无论是情欲的欢愉或者罪恶,还是利用情欲换来的金钱和自由,他和她各取所需。他在她身上找到青春时代那个被破灭的爱情梦想。多年压抑的情感骤然迸发。即使岁月已经把这样一种残缺的情感扭曲,他依然不可自拔地爱上她。为此他与她的母亲结婚,成了她的继父。而妻子的意外死亡成全了他名正言顺地对伦理的摒弃。情欲的罪恶之花从此盛放。他用尽一切去讨好她,倾其所有要抓住仅存的温柔。她还是慢慢地长大了,不再顺从于他,不再依赖于他。当他发现自己青春的爱情梦想最终注定要破碎一地的时候,她也已经在谎言和背叛中离他而去。他几近疯狂,歇斯底里。日复一日,他走遍每一个地方找寻她的踪迹。开着来时的车,扬起一路的尘土。三年后的某一天,他收到她的信。枯涸和绝望的心又一次被情潮填满,汹涌澎湃。他开着车去看她。某一间简陋的小屋,她已经嫁为人妇有了身孕,苍白臃肿,疲惫平庸。再也不是当年那个言行举止中充满挑逗的小妖精。她问他要钱来维持生计。他就这样静静地望着她,百感交集。“我望着她,望了又望。一生一世,全心全意,我最爱的就是她,可以肯定,就象自己必死一样肯定……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怎样都可以。但我只望她一眼,万般柔情,便涌上心头......”他给她钱,要她跟他走。她依然执意不肯。她是从未爱过他的。他终于明白过来。老泪纵横,掏尽身上所有的钱、所有的支票都给她然后仓皇地离开。喜欢的是98版本的结局。Humbert枪杀了ClareQuilty,心如死灰地一路开车,带着当年Lolita头上的一个小小发夹,上面沾着血迹。他仿佛又看见她,一身蓝衣,带着纯真灿烂的笑对他挥手。就是这个年仅12岁的年轻女孩,诱惑了他一生。她是他一生的罪,一生的欲,一生的债,一生的终结。这样一个多年受到争议的故事,长期被禁的小说,却被美国著名杂志《名利场》(VanityFair)评价为:“Theonlyconvincinglovestoryofourcentury”。也许是因为人不可抑制的情欲,也许是因为个中的欺骗和背叛,又或者,是因为爱情本身,它无关年龄,就注定是一场劫难和宿命,人与生俱来的原罪。http://www.blogcn.com/user5/vivianisvivian/blog/17447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