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与狼共舞的困惑与启示——人类学视角下看电影《与狼共舞》分集剧情
这是我的文化人类学课的作业,就是写这部片子的感想,欢迎同样和我喜欢这部影片的朋友们来阅读、评价。电影《与狼共舞》在影史上的地位尤为突出,首先它是美国几十年来第一部西部片,导演凯文•科斯特纳大胆地选用了公认不受欢迎的西部片题材,并成功地复活了一个几乎濒临死亡的片种。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一改传统西部片的西方中心价值观,从老套的以白人为主角的个人英雄主义跳出,而是对北美大陆上白人与原著民之间的文化冲突和相互理解进行探讨和思考,使《与狼共舞》成为最具有人类学精神的西部片。影片的前半部分是以美军中尉邓巴的视角进入陌生的苏族人的世界,而后半部分,导演将白人世界与苏族人的世界置于同一个平面上展示给观众,不再是白人作为探险者的身份进入苏族人的生活,因为这实际上也是一种以西方价值观作为观察核心的追踪白人视角的描写方式。作为一部相当长时间都说苏族语、打英文字幕的“另类”大片,凯文•科斯特纳追求的是为观众营造这样一种观察视角,即站在苏族人和白人的价值观之外,让观众自己来评价、思考这对矛盾主体各自的思维方式和他们之间的冲突,在最大程度上使观众以韦伯所倡导的“价值中立”的态度来对待历史上白人与苏族间的冲突。一.白人的态度——当征服成为一种“习惯”,以及殖民思维的产生那个时代美国政府对待原著民的态度是“顺则招降,逆则清缴”,不管怎样都要强迫所有原著民服从西方价值观,以白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我们现在对那个时代美国政府的这一系列对待土著居民的做法是口诛笔伐也好、辩护其历史局限性也好,都必须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白人对待土著居民的态度是自然的,是必然形成的。这都可以归因为美洲白人的特定历史和西方文明发展的必然性。现代西方文明从十五世纪发端于地理大发现开始,就注定了其征服性的特质,随着西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完整建立,和对未知世界探索的深入,那种中心价值观的思维方式,和对自己所持信仰“不证自明”的坚定,更在西方人的大脑中深入根植。所以,自从第一批欧洲人登上美洲大陆后,所发生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了,在白人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了:西班牙探险者践踏中美洲帝国的行为完全合理,因为那些“野蛮人”屡教不改,不信上帝;大英帝国和波旁家族应该拥有美洲殖民地,因为这片土地上的原著民“未经开化”;合众国必须同化所有土著,因为“生活在美国版图的人民应该获得自由与民主,理性与法制应该推广”。所以也就不难理解影片中花旗大兵们见到印第安人的仇视和鄙夷,“所有拒绝改变的‘红番’都是美利坚的敌人”……融入苏族人生活的邓巴中尉也就成了“叛国者”,他叛的这个“国”(state)是政治和价值观层面上的思维方式实体……二.苏族人的态度——社会结构分析和对白人的认知世代生活在这片大陆上的苏族人是一种金字塔型的狩猎采集型的小型社会,虽然广义上的苏族人包括从北美大平原到南加拿大地区的各个人数庞大的氏族,但是由于缺乏适宜农耕的土地,苏族人无法做到自给自足地为自己带来大量财富,所以社会分工非常简单,也就失去了建立国家机器和成为一个等级森严的帝国的机会。这样的社会的特点就是,他们无法离开能为他们带来食物的小范围地区。对于苏族人来说,赖以生存的就是大平原上数目庞大的野牛,即使因为环境因素而需要整个部落整体迁移也离开不了大平原地区。大酋长和七大氏族的酋长是苏族人的行政和宗教精神领袖,各氏族以“部落议会”为纽带决策各类事项。综上各因素,决定了苏族人对世界的认识和自身的认识。他们不像西方世界,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分化,狭小的欧洲大陆无法满足西方人的生存需要,所以对世界的认识采取探险和科学分析这种“眼见为实”的方法。苏族人的一切认知局限在野牛众多的河谷和部落里来自长老的迷信传说。但相同的是,无论是白人或是苏族人都以自己的认知经验来定义他们所见的陌生事物。在苏族人看来白人的对未知世界的征服是愚蠢并且令人费解的,因为停留在他们的思维方式中只要固定的土地和吃不完的野牛就足够了,他们相信没有人拥有土地。土地,天空,海洋都由伟大的神灵“百康塔卡”而来,谁都不能拥有,只能享受大地的恩赐,使用土地而不是拥有土地。人可以拥有马,帐篷,衣服,但是拥有不了土地。不少苏族战士也手刃过不少白人平民,因为在他们眼里,这些“异类”都是贪婪残忍的,都是来与苏族争夺土地的敌人。人类总是有这样的思维习惯,即忽视个体的特质,而只停留在对某同类群体的刻板印象上。于是苏族人对整个白人群体产生了仇恨,在他们看来白人如同蝗虫。白人来了,说要买土地,给一些东西交换,淳朴的苏族人以为白人只是要租用土地,以为他们不久就回离开。白人告诉苏族,你们可以永远住在美丽的黑山上,可是马上就背信弃义,疯狂的开采黑山黄金。白人来了,疯狂的捕杀野牛,毫无计划,把野牛杀光了。苏族人失去了食物,苏族也捕杀野牛,可是他们懂得在控制野牛的数量,而白人却要把野牛干尽杀绝。白人带来了许多奇怪的病,许多苏族人受到传染后死了。白人又带来了烈性的酒,苏族人从来没喝过酒,有人得病了,有人开始撒酒疯狂,勇猛的战士变成了醉鬼,兄弟之间开始打架,苏族被污染了。白人要苏族象他们一样生活,不许打猎,要去种地。白人要苏族人不允许有自己的信仰,连最重要的“太阳之舞”祭典都不可以举行。美国的西进就是伟大马背文化的灾难。三.文明的冲撞——当邓巴中尉与“风中散发”相遇和“帽子事件”以上是电影中矛盾双方的核心价值观的展现,接下来,导演就让这两个主体好像棋盘一样放置在对垒状态,让观众细看他们之间的冲突、谅解一直到相互的理解。苏族人和邓巴中尉刚开始一直在相互试探,在双方的原有意识中,对方都是带有敌意的。对邓巴来说,他直面的是传说中的“野蛮人”,当他发现苏族人并不是像传说中的那样毫无原则地烧杀抢掠时,他试着去接近他们。在众多苏族长老中,也不乏乐于学习陌生事物的人,但是即便是双方都愿意放下自己的主观价值判断,试着理解对方,也会产生摩擦。我对一个情节的印象特别深刻:邓巴在获得部落的信任,帮助族人一起捕猎野牛的过程中不慎丢了自己的帽子,在晚上的全族宴会上,邓巴却发现苏族勇士“风中散发”毫无顾忌地戴着自己的帽子出现,当提出要回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甚至差点引发冲突。因为在邓巴看来,帽子是属于他的,在丢了之后,拾获人理应交还属于他的东西,这是典型的西方式的权利——义务思维方式,根源于西方世界经济生活中的民事法律精神。而“风中散发”认为这是他拾获的,作为“战利品”不但应该属于他,而且对所有对他的“战利品”所有权提出疑问的,都被视为是对他的“挑战”。因为在苏族的社会中,骁勇善战的战士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而“战士”也是最出色的猎人,战士的“卡利斯玛”正是体现在所拥有的“战利品”上,任何对“战利品”的疑问都是对战士自身地位的挑战。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来自于不同文化类型的人,在生活经验上的不同是如何产生差别如此巨大的价值观。四.启示也许我们会有这样的疑问:既然苏族部落中有像“踢鸟”那样乐于学习,善于理解的人。而邓巴又是那种友好的白人,那大家都放下各自的一些成见,坦诚相见不就解决冲突了吗?其实不只是影片中的白人与苏族的冲突,我们现实世界中的民族冲突和误解都是那么难以和解。而核心的问题就是自我中心。从前文我们可以得出:民族价值观的偏差和主观意志的自我中心其实相当大地来源于各自文明不同的生活经验。由于生产方式和客观环境的制约,使各文明对整个世界的认知或是哲学观都来源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对世界的认知的差异深刻地影响了对来自陌生文明的事物的判断,例如我们难以想象一个来自西方经济理性社会的欧洲商人与一个来自狩猎采集型部落的战士在某件物品的所有权上达成共识;又例如一位以“契约精神”为判断依据的西方法官和一位受传统社会“价值理性”熏陶的乡村官员在同一个案件上产生了迥异的判决,却都认为各自的判决符合“真理”或是“天意”。在“真理”这些根本性问题上产生文化偏差的条件下,弥合文明间的冲突确实很难。在《与狼共舞》中,邓巴中尉和“踢鸟”是两个引人深思的角色,他们虽然如同他们的“同类”那样,对对方文明产生怀疑甚至鄙夷,但是,他们敢于去主动了解对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既然相对于自己的生活经验来说,陌生文化的价值观是如此难以接受,那就去了解对方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并思考其所属文明的社会运作方式。如果脱离这点去寻求弥合矛盾或是理解的途径,那就是空谈,难以放下自己的主观成见和价值观中心态度。因为这样就根本没有理解对方的资本。在影片中,邓巴中尉可谓是拥有了一系列经典的人类学调查体验,不但敢于学习,更是融入其中,也只有通过一个拥有这样个性的角色才能让我们感受到思维方式的不同和让习惯于西方价值观的观众换个视角来观察历史上发生的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