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怪谈第三季看完以后才能说:这真是一部神剧!分集剧情
第一季原声地址:PennyDreadful-AbelKorzeniowski第二季和第三季原声地址:在线试听深度分析主角中比较耐人寻味的几位以及一些争议剧情:VanessaIves(EvaGreen饰):看到很多人诟病VanessaIves无非是云云“圣母”中的一位罢了,我完全不能忍!这么说非但有失偏颇,甚至有些愚蠢。首先让我们简单了解下男性角色和Vanessa的关系。对于SirMalcolm而言,他对Vanessa爱恨交织,直到最后他意识到自己是爱她的,经历了这么多,Vanessa是他和自己不堪回首的过去的唯一联系,是他人生最重要的一部分,是“他,何以是自己”的一面镜子。对狼人而言,Vanessa是他的挚爱,也是带他走出黑暗的力量。没有她,就没有WolfofGod。他俩是一对相互救赎的爱人。对Monster而言,Vanessa是他最好的甚至是唯一的朋友,一个心心相惜的挚友。他们的关系很好理解,你可以从第三季的《ABladeofGrass》以及大结局这两集中体会到他们的牵绊。对Dracula而言,Vanessa是一个目标,找到她,让她发挥出Themotherofevil真正的力量仅仅是他的职责和宿命,谈不上爱情。然而,对Dr.Frankenstein和DorianGrey而言,Vanessa更谈不上是他们的圣母了(女主和医生的关系可能更接近于姐弟;而对Dorian而言,女主就是一个猎奇的新鲜玩意儿)。而最终Vanessa自己选择死亡来拯救自我和全世界,没有一个主角因她丧生,反而在帮助她与恶魔和她自己斗争的过程中,他们各自实现了自我救赎。然后理解一下Vanessa的心路历程:她其实就是Themotherofevil,本身自带邪恶的力量,堕天使Lucifer和剧中Lucifer的兄弟—吸血鬼Dracula都想要获得她的黑暗力量,所以Vanessa其实一直在和自己抗争而非他魔。女主小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意识到邪恶的源头其实就是她自己,就像每个人小时候都会有“猪油蒙了心”一念之间做了错事的时刻,女主也是。她知道自己堕落,也觉得内疚,但是更多的则是认为自己被魔鬼追逐和操控(那时候天主教徒的思路),所以她祷告她忏悔甚至想要轻生。后来她终于想起来有两股邪恶的力量在争夺她,但她还是没有放弃。即便遭遇了常人所不忍目睹的痛苦,并且痛苦了那么久,她还是努力的与之抗衡,希望维持善良的自我,希望自己不被神所抛弃。然而人的力气和意志力总有被消磨殆尽的时候,第三季在亲友离去,又遇Dracula引诱的情况下,她最终放弃了和任何邪恶势力的抗争。这并不是因为她爱Dracula(自始至终女主爱的是狼人没错的),而是像她自己说的“Iacceptmyself”。她真正意识到了自己其实就是那个邪恶的源头。对于自我身份的认知彻底摧毁了她斗争的勇气。一个坚信自己被神保护,并拼尽全力和恶魔抗争的人,最终发现自己才是最邪恶的魔鬼,她会怎么做?幸好她也知道WolfofGod(狼人)的使命,所以她静静等待自己最爱的人,救赎自己。而救赎自己的唯一方法就是—死亡。很多人质疑Vanessa在知道自己的真正身份之后,为什么不能自杀获得解脱,而要如此大费周章,还差点导致世界毁灭?我是这么理解的:首先,作为一个天主教徒,自杀是会下地狱的,因为你放弃了自我救赎。其次,当她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之后,内心一定是崩溃的。在极度无助、软弱、三观崩塌的时候,她需要的是一个深爱的,信任的人的救赎。并且我们知道Vanessa是想要追随上帝的,只有WolfofGod(狼人),这位上帝的使者才能把她带回上帝身边。简单的说,她的逻辑就是:自杀得不到救赎,只有狼人把她杀了她才能上天。这是命定的。最后她显然是准备好的,脱下了代表邪恶力量的黑色衣服,换上了浅色的连衣裙,等待自己被救赎,期望自己能去天国。这个暗示不是我自己脑补的,是该剧幕后花絮里的内容。EthanChandler(JoshHartnett饰)EthanChandler这个角色我一开始并不喜欢,因为我觉得JoshHartnett看起来就像一个廉价版的布拉德皮特,特别滑稽。然而演员的魅力最终还是展现了出来。Ethan这个角色充满了迷惘,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狼人),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赎罪,不知道自己为何背负了大家的期望,不知道到底该如何拯救心爱的女人和全世界,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他是一个活在迷雾中的人,道德的界限似乎一再捉弄他,他做什么都磕磕碰碰,任何决定都显得不正确,即便是自首,似乎也只是引发了更大的灾难。手上的鲜血越来越多,可还是被告知自己竟然是救世主。Ethan是个莎士比亚型的人物。在逃避责任,帮助他人,承担责任,放弃自我,又重新自我救赎到最终明白了自己存在的目的之后,他终于理解了正义和邪恶的关系。人,并非全善和全恶,重要的是不要放弃任何自我救赎的可能,Ethan和Vanessa都是如此,就像Vanessa咽气前说的:IsawourLord.SirMalcolm(TimothyDalton饰)SirMalcolm一开始是一个典型的道貌岸然的贵族。他内心有许多黑暗的角落,却将一切的罪孽都推在Vanessa身上,一开始我觉得Vanessa是他的道德挡箭牌。然而在寻找女儿以及和魔鬼斗争的过程中,他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从一心一意恨着Vanessa,到认识自我,接受自我,SirMalcolm终于在失去所有家人之后,寻找到了内心的平静,并且把小家小爱变成了大爱,接受了狼人和医生作为自己新的家庭成员。Malcolm这个角色和其他主角的共性是一致的,也表达了编剧的一个理念:不加思索的正义仅仅是一层脆弱的窗户纸,而经过反思的正义才坚若磐石。单纯善良的Mina堕落地很容易,而SirMalcolm则最终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君子。其实一刷的时候我对SirMalcolm的关注比较少(虽然我挺粉TimothyDalton老爷子的),然而在二刷后的某个临睡前,突然想听Finale最后怪物为女主送别时诗朗诵的配乐,就放了那首IWasNeverGoingToGoToAfrica。嘴里念着歌名,猝不及防地被这首曲子题目的时态给深虐了!(从没想过会我这辈子竟然会被一个“时态”虐的两行泪滴在枕头套上……这剧不但台词写的妙,连歌词名都不放过……跪下了。)第一季的时候,SirMalcolm就说过,等救了女儿,他就要开始新的探险,要继续去非洲,然而Iwasnevergoingtogo,过去将来时。IWasNeverGoingToGoToAfrica翻译过来就是“我不曾要去非洲”。其实整整三季SirMalcolm一直是嚷嚷着要去非洲的,可惜他的内心,被这首歌名出卖了,确切的说,是曲子题目的时态出卖了他的内心。IWasNeverGoingToGoToAfrica,我不曾要去非洲。其实在众人猜测Mina已惨遭不幸的时候,SirMalcolm心里早就知道了。他找不回女儿,他其实早早就知道自己不会去非洲了,那无数个嘴边的“I‘llgotoAfrica”仅仅是为了逃避内心深处那个“我不会再去非洲”的觉悟。第三季大结局,女主归于尘土后,SirMalcolm和小狼人坐在女主生前的房间地板上,小狼人问:你会不会要……(去非洲)?SirMalcolm看着小狼人说:不,我要在女主死后找到自己生活的意义。然后SirMalcolm问小狼人会不会走,狼人说这里就是我家。自此可以知道,SirMalcolm不会再以“去非洲”之类的借口来逃避自己生存的意义。这是SirMalcolm这个角色的圆满结局。Monster(RoryKinnear饰)Monster(或者TheCreature/JohnClay)和其他原创角色不同,他来自于玛丽雪莱的小说《Frankenstein;or,TheModernPrometheus》(弗兰肯斯坦:或,现代普罗米修斯)。这本小说的第一版是在维多利亚时代之前发表的,但是真正热门起来则是在维多利亚时代。所以这个角色和电视剧的背景很吻合。看过这本小说的人能够很快上手这个剧,但是没看过的话,维基百科了解一下也不影响理解。值得一提的是,编剧并不是把已有的角色照抄进自己的剧里,而是像一个忠实的读者一样,给出自己的理解。在原著里,怪物和Dr.Frankenstein“相爱相杀”到天涯,最终因为医生的死亡而怪罪于自己,彻底放弃了自我救赎,跳进了大海,生死不明。而在电视剧里,一开始怪物和医生的确符合小说里的设定,但是怪物和Vanessa的交心,则慢慢的改变了他的想法,最终,他不再固执的想要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而是接受了自己作为一个怪物,一个异类的命运。大结局中,Monster尾随Vanessa的灵柩到墓地那一段拍的极好,他的所有台词都是从Wordsworth的长篇诗《Ode:IntimationsofImmortalityfromRecollectionsofEarlyChildhood》(威廉·华兹华斯《不朽颂》:咏童年往事中永生的信息)中摘取的,却异常符合剧情,配上背景乐《IWasNeverGoingToGoToAfrica》在线试听)简直悲伤的教人落泪。“Therewasatimewhenmeadow,grove,andstream,Theearth,andeverycommonsight,TomedidseemApparelledincelestiallight,Thegloryandthefreshnessofadream.Itisnotnowasithathbeenofyore;--Turnwheresoe'erImay,Bynightorday,ThethingswhichIhaveseenInowcanseenomore.”给个翻译参考:“曾几何时,草地、溪流还有果树,这大地,以及每一样寻常景象,在我眼里似乎都披着天光,这荣耀,梦的开始。只是现在已非从前;——我环视四野,无论白天黑夜,再也见不到昔日之所见。”……“--Butthere'saTree,ofmany,one,AsingleFieldwhichIhavelookedupon,Bothofthemspeakofsomethingthatisgone:ThePansyatmyfeetDoththesametalerepeat:Whitherisfledthevisionarygleam?Whereisitnow,thegloryandthedream?”“许多树中的一颗树,以及我曾打量过的一片孤独旷野,他们一起诉说着某些事物的消亡:在我脚边的三色堇也重复同样的流言:那如幻的光辉逃到哪里去了?那荣耀和梦境,现在在哪儿?”全剧最终Monster避开人群,独自跪在Vanessa坟前,摸着一坯黄土其实也反映出他内心所想:他和Vanessa都是异类,都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他们想要的无非是一个墓地。Vanessa解脱了,而他却永远都不得安睡于地下。这是他自己的悲剧,是Vanessa的幸运。Monster是整部片子除了女主之外,我最爱的角色。无法想象一个本身其貌不扬,扮相更糟的演员能够通过演技让我为之深深着迷。(虽然在空镜里,RoryKinnear就演的超级好,可是Monster还是我认为他最经典的角色。)这部剧最大的特色之一就是引用了极多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诗歌,包括济慈(Keats)、雪莱(Shelley)、布莱克(WilliamBlake)和华兹华斯(W.Wordsworth)等。而大部分我喜欢的Blake和Wordsworth的诗都是由Monster嘴里念出的,那叫一个醉人,外貌党都挡不住。许多人诟病浪漫主义诗人的作品华而不实,又有做作之嫌,我觉得这种想法可能因为:1.读的是译本,中译英的诗歌,大多读起来有些油腻,又失了原语言的精髓。2.没有考虑其时代背景。这些诗歌在契合其背景的这部电视剧中,非但念起来流畅自然,而且大大提升了台词的bigger。Monster这个角色其实也是作者除了女主之外,最用心刻画的一个角色,而且和女主的戏份结合的很紧密,虽不是通常的恋爱关系,但也不愧为本剧男主。而且他是全剧结局最悲的一个角色,虐的我泪腺失控:1虐:被自己的造物者所不齿,被人间大部分人不齿。这是Monster这个人物的一条明线,0理解难度,可惜相对于后面的深虐比起来,这1虐简直不值得一提了。2虐:家庭的失去-失而复得-再次得而复失。最惨的不是失去最爱的家人,而是不断的失去。第一次因为意外死亡,和家人断了联系的Monster已经很悲情,但和家人重享天伦之乐之后再次失去儿子和妻子,使得Monster认清自己和这个人世间的格格不入,继而想要自我流放。3虐:在经受了1-2虐时候,Monster对人间几乎是放弃的,唯一和人类的联系仅剩女主了。还记得女主领盒饭之前和Monster在家有一段对话,是深渊中的假光明,却显得深渊更加黑暗。女主告诉Monster自己以前蒙受过他的照顾,自己爱过Monster,问Monster还记不记得?(详见《Abladeofgrass》)Monster很迷茫,实在是想不起来。但是被人肯定过爱过,这个事实大大有助于Monster找回自我找回人性。继而Monster问女主,像我们那么孤单的人真的能得到幸福吗?女主回答的很巧妙,说:Letusdare让我们敢(这么期望吧)。这段对话加上Monster之前偶遇女主约会时的场景,让Monster心中充满了正能量,他相信幸福会到来,也会女主开心。结果不到几天女主竟然死了!!要知道Monster其实并不知道女主为什么会死,也不知道女主的男友是恶魔,他当时看到灵柩,数着人头,发现大事不妙跟去墓地,看到墓碑的那一刻,真的是天打雷劈般的悲痛。他知道他们(他和女主)这样的异类,终究得不到幸福。然而女主获得了peace,他呢?万念俱灰的Monster和书中的Monster原型一样,消失在了人类的视野,放逐自我,生死未卜。3虐虐完,还有一个后妈式的plus……你说Monster会不会想起曾经和女主在疯人院的那一段?我觉得答案是肯定的。就像Lily说的,不要夺走我的记忆,人是自己过往的总和,没有记忆我就等于死了。这一点说明作者认为:人性和人的记忆过往是捆绑在一起的。Monster找回人性的过程也是他找回记忆的过程,他想起了妻儿,终有一天会想起自己,回想起那个因为不忍见到女主做脑前叶切除手术而辞职的自己,那个为女主化妆帮她找回自我的自己。我实在不敢想象有一天,放逐自己在天际的Monster突然想起这段回忆,是什么样的心情。DorianGrey(ReeveCarney饰)和Monster一样,DorianGrey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一位小说人物,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啦。王尔德的这本《道林格雷的画像》,我到现在记忆都很深刻,因为这个故事短小有趣,中学时代第一遍读的时候花了一晚上就看完了。之后又去看了激发王尔德写这本书的灵感—法国作家于斯曼的《逆流》。所以对于道林格雷这个人物的理解,自认还是很深的。书中的道林格雷为了抹除自己过去的罪恶,破坏了画像,结果自己随即死去。但电视剧中的道林格雷却有一个更有意思的结尾。谈谈剧中的道林格雷:我一开始对这个角色非常不解,非但和谁都来一炮,后面的剧情更是没头没尾,不止一次怀疑这个角色被编剧写坏了,而且没有修补的可能性。可惜编剧太聪明,道林格雷最后的一席话,圆了之前所有的莫名。他说:"Doyounotyetcomprehendthewickedsecretoftheimmortal?Allageanddie,saveyou.Allrotandfalltodust,saveyou.Anychildyoubarebecomesacrone,andperishesbeforeyoureyes.Anyloverwithersandshrinksintoincontinenceandbent,toothlesssenility.Whileyou,onlyyou,neverage,nevertire,neverfade,alone.Butafteratimeyou'lllosethedesireforpassionentirely,forconnectionwithanyone.Likeamusclethatatrophiesfromlakeofuse.Andonedayyou'llrealizeyou'vebecomelikethem.Beautifulanddead.Youhavebecomeaperfect,unchanging,portraitofyourself."“你难道还没有明白永生最邪恶的秘密吗?所有人都会老,会死,除了你。所有人灰飞烟灭,除了你。任何你的孩子都变成鹤发鸡皮的老人,在你的眼前消亡。任何你的爱人衰老、萎缩变成弯腰驼背、发落齿摇的老人。然而你,只有你,从来不会老,不会疲倦,不会消失,孤独的。但是之后你将不再有任何欲望去和任何人类建立关系。就好像一块因为常年不用而功能衰退的肌肉。然后有一天你会发现,你已经和它们一样了。美丽而麻木。你变成了一副完美的、不变的、你自己的画像。”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对原著的提炼,直指格雷和他的画像之间的这种duality。画像之于格雷,并不仅仅是一个反应他罪行的真实写照,而是他的枷锁。画像会老,而人不会,道林格雷的悲剧在于:他和他的画像置换了,他自己变成了一副画像,没有灵魂,一个纯粹的monster。至于很多人疑惑为什么道林格雷要和所有人来一炮,要纵容Lily之前的过激行为,我觉得这是遵循了原著的角色性格。他所有的行为只是为了找新鲜感。纵容Lily的行为只是为了看看在他的供养下,Lily会不会做出什么有趣的事情,然而最终让他失望了。Lily想要的革命在他眼里只是发生过无数遍的无聊事儿而已,于是他把Lily交给了医生。而格雷对Vanessa的兴趣也仅限于Vanessa新奇而已。剧中的格雷显然是一个真正的怪物,amoralandindifferent。还有人觉得道林格雷这个角色删掉也可以,不知道为什么非要有他不可。我之前也有这种疑问,在看了大结局才想通的。剧中的人物都背负着自己的枷锁,要把人物写深刻,必须要有其他角色成全,这种关系就好像Lily之于医生,医生之于他创造出的怪物,那么Lily这个人物的复杂性如何去找人对戏,去深化呢?那个人无疑就是格雷(当然不仅限于格雷)。格雷是一个再好用不过的旗子,他疏离于众人之外,不需要再安排别的角色来烘托他。而且他的所有言行都不需要makesense,仅仅可以是因为:不好玩儿了。Lily这种毁灭性的人格最终得到了救赎,导火线就是格雷的出卖。格雷这个角色看似不重要,却是紧紧相扣的人物关系中的最后一环。Lily(BilliePiper饰)Lily这个角色其实并不难理解:一个低到尘埃的人的病态反弹。但是最终由于医生的一番话,她找回了自己的人性,也认清了自己和格雷的不同。医生本来想消除Lily的记忆使她变得听话,但是在意识到Lily残存的人性之后最终给了她自由,并且告诉她:做一个怪物很容易,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好人。(这句话对片中很多角色都适用。)这一幕写的很妙,这对冤家的释然,完成了各自的救赎。Lily找回了人性,而医生则将自己从偏执的神的视角拉回了人类的视角。关于医生的分析下面还会接着说。除了和格雷以及医生的对手戏之外,Lily有一场和Monster的对手戏非常有看头。仅仅是这么一场戏,就同时深化了Lily以及Monster这两个角色。首先Monster其实在死之前是一个非常有爱(在疯人院照顾女主),家庭美满的普通人。死后复生变成怪物之后,他其实一直在寻找自己的人性。虽然看起来非常可怕,被医生看做是“怪物”而抛弃,但是这个Monster的内心并不是怪物。而Lily,在死之前是一个非常卑微的人,死之后意识到自己被造出来仅仅是一个“贡品”(贡献给Monster做伴侣),她其实开始迷失了一部分人性,变得非常的残忍。Lily和Monster在医生家里的那段“反强暴”戏码其实点出了一个事实:被医生唾弃的“怪物”实则是富有人性的,而被医生认为“完美”的Lily,在那个时候反而内心是怪物。VictorFrankenstein(HarryTreadaway饰)聊完Lily和Monster,才能开始聊小医生,也就是Victor。先普及一个背景知识,Frankenstein这本书的作者玛丽雪莱就是诗人雪莱的老婆,学者根据手稿发现诗人雪莱非但是Victor的原型,也是实际塑造者。玛丽雪莱手稿中Victor的台词有非常多的地方被证实是诗人雪莱写/修改的。所以我觉得电视剧中对于小医生的塑造非常有意思了。首先,小医生和诗人雪莱一样,是一个具有革命精神同时富有浪漫主义情怀的天才。而且剧中的小医生最喜欢念的也是雪莱的诗。其次,小医生和雪莱都有一些恃才傲物的性格,这种性格其实就是书中以及电视剧中Victor这个角色的“原罪”。他是造物主,但是他并不尊重每一个生命。不喜欢就逃走,喜欢的就要占有。但凡所谓的“丑陋”(比如Monster)和完美(比如Lily),都是他一个人的说的算,喜欢强加自己的意志在自己的creatures身上。所以Monster恨他,很好理解。Lily恨他,更好理解了。这种喜欢强加自己意志在他人身上的人,无论以多么谦卑的面孔出现,内心都是狂妄自大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也很多,请远离。当然,最终小医生也改过自新了,通过最后他释放了Lily,以及和LordHyde的对话就能看出来。1.Dracula和Vanessa是真爱吗?不是。Dracula只是视ThemotherofEvil(也就是女主)为自己的侍奉对象,他看中的是黑暗的力量,对Vanessa这个人没有私情。可以从Vanessa死了之后他脸不变色心不跳,立刻逃跑看出他对Vanessa没有爱情。在Dracula身份被戳穿之后,Vanessa很清楚的明白自己爱的是Ethan而非Dracula,在她被吸血的时候她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身份,所以她说的是:我接受我自己(而非Dracula)。2.为什么Dr.Jekyll没变身?Dr.Jekyll在大结局其实已经变身了,这种变身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他骄傲的告诉医生他的爸爸终于死了,他可以世袭爵位了,成为了一个上等人。医生一脸震惊的看着他,说:所以现在……我应该叫你……LordHyde。一个一辈子都被看不起的人,最终成为了看不起他的人群中的一员,他感觉终于翻身了,他的愤怒终于得到了释放,这本身就是一种人格上的变态,也就是这个角色的“变身”。3.为什么剧中很多新人物都没用上就大结局了?看起来感觉烂尾了?不能以看《绝望主妇》的方式去打开每一部电视剧。这部剧更多的是在描绘维多利亚时代背景下的众生相,并不是每次有新人物进来都必须花同样的笔墨去描写的。对于重要的角色,大家都有了一个最好最诗意的结局了,我看不出来有什么烂尾的地方?4.这剧还会有第四季吗?是不是被Showtime砍了?这部剧真的完结了,但不是被showtime砍掉了,大家可以去研究下pennydreadful幕后花絮就会知道:Showtime的高层对拍了三季就要大结局感到很震惊,还力劝过编剧继续写下去。但编剧表示他希望他讲述的是一个精彩的故事,在该结束就要结束,并且给所有人物一个graceful并且poetical的结局。并不会为了赚钱一直写下去,破坏了故事应该结束的截点。更加大胆的是,一般一个剧的finale都会提前告诉观众以获得收视率,但是这部剧没有。这也是剧组的决定,宁可没人看也不能自己先剧透了,影响大家的观剧完整性。5.这片子是在伦敦拍摄的吗?不是,大部分是在都柏林拍摄的。本来剧组是很希望能在伦敦取景的,但是伦敦贴钱支持全世界到伦敦来拍电影电视,导致整个城市档期太满,PennyDreadful就决定去一样有优惠政策的都柏林拍戏啦。也是个节约成本的剧组。但是演员们很满意都柏林的场景,因为那里改变比较少,很多地方依旧完整的留有维多利亚时代的风貌。比如剧中在伦敦自然博物馆的戏,其实是在都柏林自然博物馆实拍的,里面的所有东西都是维多利亚时代完整留下来的。最后:为了在第一时间追绿娃(EvaGreen)的这部剧,放着各种资源我并没有做伸手党,而是去Amazon上买了全集。然而看完大结局回过神来之后,很庆幸自己GRE红宝书背的还不错,更庆幸自己没有为了偷懒看熟肉,否则则无法真正体会到这部剧精巧雅致的台词设计。欧洲演员的台词功力普遍过硬,即便是我特别不喜欢的“面瘫女”MarionCotillard在《麦克白》中的台词功底都叫我刮目相看,更别提PennyDreadful里一众我爱的演员了。当然,客观的说,剧中的三位美国主演,也都不错。在我的心里,台词功力最强的一定是RoryKinnear(演Monster),EvaGreen(女主)次之,TimothyDalton(SirMalcolm)的对白比较日常,但老戏骨的修养放在哪儿,念起台词依旧是“一口酥”。令人意外的是美国演员JoshHartnett(狼人)、英国小生HarryTreadaway(Dr.Frankenstein)以及美国女演员PattiLuPone(老女巫/心理医生)的台词功力都很好!相较之下,我们挚爱的Rose姐BilliePiper(饰演Brona和Lily)和前面这些主演比比就有些差距。而大家最不看好的ReeveCarney(DorianGrey),从一开始蹩脚的美国英音,到第三季一口似模似样的伦敦上流社会口音,还是能明显看到进步。而演技方面,这套卡司无疑都维持着很高的水准,虽然一开始我时常诟病这个中分头的村炮版DorianGrey,但是在看完所有的27集之后,竟然觉得他这么演也没什么大问题……